
【导语】:符合办理临时汽车号牌的车主可携带身份证明、交强险凭证、特殊机动车还需提供的特殊材料,前往上海市公安局交警总队车辆管理所各分所提交申请,审查材料后缴纳5元工本费,当场办结领取临时号牌。上海市机动车临时号牌办理指南 办理条件 尚未登记的机动车需上路行驶前应先申领临时号牌机动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临时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车辆管理所申领临时行驶车号牌: (一)未销售的; (二)购买、调拨、赠予等方式获得机动车后尚未注册登记的; (三)进行科研、定型试验的; (四)因轴荷、总质量、外廓尺寸超出国家标准不予办理注册登记的特型机动车。 办理材料 以下材料原件+复印件: 1、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 2、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3、如委托代理的,提交《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明; 4、未销售的机动车或购买、调拨、赠予等方式获得后未注册登记的机动车/特型机动车,需要提供:整车出厂合格证或进口机动车凭证; 5、进行科研、定型试验的机动车,需要提供:科研、定型试验单位的书面申请; 6、购买、调拨、赠予等方式获得后未注册登记的机动车/特型机动车,需要提供:机动车来历证明。 办理流程 带齐材料到车管所申请办理→受理、审查→办结,领取临时号牌。 办理时限 即时办理 办理费用 5元/张 办理地点 上海市公安局交警总队车辆管理所各分所: 1.车辆管理所一分所(长宁区哈密路1330号); 2.车辆管理所二分所(闵行区沁春路179号3号门); 3.车辆管理所三分所(浦东新区沪南公路2638号)。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六9:00-17:00